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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度公民无偿献血指标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24 17:28:47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2019年1至12月,中心血库无偿献血采集人数为4321人,采集全血量1018200ml,(其中连南献血人数599人,采血量138900ml,连山献血人数482人,采血量116800ml),连州市本辖区2019年下达献血计划人数2975人,实际献血人数1036人次,完成34.8%。血库全年采血量较去年同比增加了2.93%。全年提供临床用血总量9456单位(以200 ml全血为一个单位),其中红细胞4878单位,血浆457800ml,供连南临床用红细胞654单位,血浆54700ml,连山临床用红细胞620单位,血浆29400 ml。全年供血量与去年同比增加了1.64%。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及《连州市无偿献血若干规定》,保障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急救用血的需求,

结合我市实际,根据2019年末各单位在编在岗人数的40%计算2020年无偿献血任务,现就2020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工作职责,抓好任务指标的落实;各单位献血任务完成情况以实际参加献血人数计算。各大中专院校、高级中学、职业中学等要积极引导适龄学生自愿无偿献血;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二、各驻连部队要继续支持重大节假日及卫生应急备血及血液紧缺等应急情况下的无偿献血工作。

三、如无偿献血量无法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时,中心血库仍将实施限量供应血液措施,优先保证急救需要。各临床用血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科学、合理、规范用血。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确保献血任务如期完成。

五、对无偿献血者,发给无偿献血证书,其所在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对在规定时限内不组织或未完成无偿献血任务的单位,由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附件:2020年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任务及时间安排表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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